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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品、珠寶遭焚 住宅火險不賠

kkman 發表於: 2009-9-04 14:08 來源: ADJ網路控股集團


一把火燒掉了陽明山草山行館,行館內遺留蔣公珍貴文物、書畫、居家用品等,都付之一炬,如果民眾家中遭祝融來襲,珍貴書畫、貂皮大衣全部燒掉,這些是否在住宅火險理賠範圍內?

產險公司表示,一般民眾家中擺設圖畫、藝術品、皮草、黃金條塊等,都屬於動產中有爭議的理賠項目,所以不在理賠範圍內,必須另外投保。

泰安產險副總陳嘉文表示,一般發生火災時,家庭財物損失最嚴重多為動產部分,如珠寶、文稿、首飾、黃金、現金等,因為價值太難認定,都不在住宅火險動產理賠範圍內。

依目前住宅火災保險自動納保動產而言,其保險金額為建築物保額的三○%,最高以新台幣五十萬元為限,相較一般三、四十坪家庭內動產價值多由五○萬到二○○萬不等,仍有不足。

因此陳嘉文建議保戶,當家庭實際動產金額較高者,仍可自行再額外加保動產,以免保額不足時將可能會發生未來賠款折減的狀況。

陳嘉文說,依住宅火災保險自動納保的動產來說,一般而言,理賠時將以損失財產的實際價值為理賠基礎,也就是說,保險公司在理賠時,會扣除掉折舊費用,也就是說,如果客廳沙發當初是用十萬元購買,用了三年後不幸燒毀,保險公司可能只會賠償七成,剩餘三成就是折損。

如果家中掛滿價值不斐千萬名畫,或者是有集郵習慣的屋主,一般住宅火險也沒有賠償,必須要額外替這些動產買「藝術品綜合保險」,產險公司會經過鑑價,決定保額及保費。

發生火災,萬一延燒到鄰居,賠完自己家,還要負責賠償鄰居,產險公會火險委員會秘書呂文亞表示,這要依據住宅火險中第三人責任險理賠,鄰居人身、動產也在賠償範圍內。

但第三人責任險有理賠上限。當火災發生後造成第三人無辜傷亡時,每一個人醫療費最高賠二十五萬,死亡最高賠五十萬。當一次火災同時造成多戶鄰居傷亡,每事故最高賠償五百萬元。

呂文亞說,新增加的第三人責任險、住宅動產火險這類新增加的火險項目,過去一次投保十年或二十年的舊制長期住宅火險保戶,都可適用。

產險公司說,客戶如果出險,一定要主動告知保險公司受損項目有哪些,才能根據實際狀況作理賠,對客戶才最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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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i55 at 2010-1-10 18: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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