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  

臉書太賺 原創3人組毀約再討錢

lexus 發表於: 2011-1-10 12:57 來源: ADJ網路控股集團


社交網站「臉書」(Facebook)所有權的訴訟仍將繼續上演,紐約時報報導,聲稱擁有「臉書」原始點子的三人,抱怨2008年與臉書創辦人兼執行長祖克柏達成的和解「受到誤導」,已計畫一月時將和解書還給臉書,重新與祖克柏對簿公堂,期能獲得更多報償。

哈佛畢業生泰勒與卡麥隆‧溫克沃斯(Tyler and Cameron Winklevoss)雙胞胎兄弟,及另一名哈佛畢業生納倫德拉(Divya Narendra),宣稱他們是「臉書」點子的發想人,而祖克柏竊取他們的點子,於2004年對臉書與祖克柏提出告訴。

雙方2008年達成和解,祖克柏支付三人現金2000萬美元與臉書股權4500萬美元,加起來約6500萬美元(約台幣19.5億元)。

和解後,三人隨即後悔,一直試圖撤銷,表示在和解過程中遭到誤導,才會接受。他們不但拒絕拿這筆錢,還控告當時的委任律師。

紐時報導,去年12月30日溫克沃斯兄弟與納倫德拉下定決心,將與祖克柏周旋到底。他們計畫一月向舊金山聯邦上訴法院提告,要求撤銷之前的和解。和解獲撤銷,三人方能再次透過原始的控告,提出新賠償要求。

不過,要翻盤並不容易,再提告訴,下場可能是一場空。但三人表示,此事已與金錢無關,而是原則與真相問題。泰勒‧溫克沃斯說:「原則是,祖克柏不誠實,祖克柏偷竊了我們的點子。」

臉書否認其中涉及任何不當,表示三人僅單純「事後反悔」而已。

三人表示,當年和解時,臉書欺騙他們有關臉書的股票價值,導致他們拿到的遠低於他們的要求。無論當時真正的要求的是多少,臉書股價其後持續飆升,若是和解搬至今日,有人估計,價值逾1億4000萬美元。

臉書目前擁有五點七億會員,去年12月市場估計臉書市值約為412億美元。祖克柏創立臉書以及面臨官司的過程已拍攝成好萊塢電影「社群網戰」(The Social Network),去年12月並獲得紐約影評人協會選為年度最佳電影,溫克沃斯兄弟等三人都因這部片成為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