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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 未來20年 每年放假約113天

nobody 發表於: 2010-4-10 15:04 來源: ADJ網路控股集團


內政部8日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全年放假的紀念日及節日共11天;根據相關放假規定,未來20年平均每年放假天數113.2天。

 

此外,為呼應國際永續發展潮流,促使各界共同關懷環境問題,愛護地球,內政部通過的草案,較現行辦法增列6月5日為環境日;且為重視原住民族的地位與權益,增列8月1日為原住民族日及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節日。

 

內政部盼儘速完成立法,明年元旦起實施。 有關放假規定方面,除春節放假3天、除夕放假1天,且逢例假日補假外,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和平紀念日、國慶日、兒童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均於當天放假1天,包括婦女節等其餘紀念日及節日均不放假,全年放假的紀念日及節日共11天,未來20年平均每年放假天數113.2天。

 

民俗節日適逢星期二或星期四,其前、後1天上班日均調整放假,並擇日補行上班。 現行紀念日及節日是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辦理,屬行政命令。為推動紀念日及節日法制化,內政部下午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報行政院通過後轉送立法院審議。

 

內政部說,基於宗教平等及信仰自由,宗教性紀念日及節日回歸各宗教團體自行紀念或慶祝,如有統一公告必要者,得依規定,由宗教主管機關訂定實施。 考量公、私部門工時制度不同,為兼顧不同工時人員權益,明定每週正常工時逾40小時的事業單位,其紀念日及節日放假,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

 

因特殊職種及各行業經營需求有別,明定紀念日及節日的放假日,得由勞資雙方協商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調移。 草案也規定特殊身分的放假日,勞動節適用勞基法的勞工放假1天,軍人節依國防部規定放假;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節日納入民俗節日,日期由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參酌原住民族習俗訂定,各該原住民族放假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