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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修正 新增生育給付

Kelly 發表於: 2011-6-14 14:59 來源: ADJ網路控股集團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修正「國民年金法」,除增訂生育給付項目,還放寬投保資格,讓領取五十萬元以下一次退休金的勞工、軍人、公務員,或軍公保年資未達十五年僅領老年給付的軍、公退休人員,也可以加入國民年金制度。國民黨立委鄭汝芬指出,修法放寬條件後,估計將有一萬一千零九十五名退休勞工可獲益。只要年滿六十五歲,即可領取每月至少三千元的國民年金。

 

分娩可領給付17280元

 

未來,國民年金給付除目前的老年給付、殘障給付、遺屬給付外,還增訂「生育給付」項目。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得按月投保金額一萬七千兩百八十元,請領一個月的生育給付,若是雙胞胎以上,還可按比例增加發給。但被保險人若同時符合相關社會保險生育給付或補助條件,只能擇一請領。

 

預估每年國民年金將增加給付近一億八千萬元。

國民年金主要納保對象是年滿二十五歲、未滿六十五歲,且沒有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的國民。昨天修法通過後,放寬投保資格,在國民年金制度施行前(九十七年十月前)或實施後十五年內,凡領取相關保險老年給付的年資未達十五年或一次領取給付總額未達五十萬元者,都可納入國民年金被保險人。

 

讓早年領取微薄一次勞保退休金的勞工,以及部分領取微薄軍公保老年給付、領受少許政府一次退休金的退休公務員、軍人,老年生活更有保障。

 

目前國民年金的月投保金額為一萬七千兩百八十元,保險費率七%,一般民眾自付六成,四成由政府補貼,每個月要繳交七百二十六元保費。

 

這次「國民年金法」修法,還將保險費由按月計收改為按日計收,以及保險年資未滿全月者,依實際繳納保險費日數按每月三十日比率計算。雖然施行日期授權行政院訂定,但立法院通過附帶決議,要求行政院所定施行日期不得遲於修法通過後八個月。

 

此外,有關現行法規針對被保險人未納保費應負連帶繳納義務的配偶明定罰則,考量許多遭受家暴的被害人還要負擔加害人繳納義務,不符常情。修法後增訂只要具有「正當理由」,即可免負連帶繳納義務,至於「正當理由」範圍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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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domleo at 2011-6-24 13: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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