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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環息以墊款日起算 未繳帳款才計息

plurk 發表於: 2010-2-03 17:16 來源: ADJ網路控股集團


爭議已久的信用卡起息日,在農曆年前終於獲得初步共識。金管會2日邀集消保會、學者專家以及銀行業者,溝通信用卡循環利息的計算方式,包括:一律以銀行墊款日(入帳日)起算利息,同時只有沒繳完的部分,才要計算循環利息,已繳完的款項不計入循環息,這是唯一對持卡人比較有利的訊息。
  金管會表示,這只是初步共識,尚無法告訴使用循環息的持卡人,何時起實施,但金管會的部分會儘量在農曆過年前,經委員會討論通過,並送到消保會討論,才能正式實施。

  目前國際間對於循環信用利息的計算方式有三種,墊款日(入帳日)、結帳日,或是繳款截止日三種。一般國際常用是墊款日,因此各方討論後的共識,以符合國際慣例。

  舉例而言,刷卡應繳金額是10萬元,在繳款截止日前已繳6萬元,其餘4萬元就成為循環信用金額,須加計循環利息,且只能針對未繳清的4萬元,收取循環利息。同時,金管會也認為,繳交的6萬元,應先用於支付愈早入帳的消費項目,也就是採先進先出。

  不過,因為這部分太細節,所以會議中並沒有討論,但金管會認為先進先出的原則,銀行應該沒有意見。

  根據金管會的最新統計,98年12月止信用卡的循環信用餘額,較98年11月減少19億,剩下2081億,有效流通卡數1883萬張,較11月增加6萬張,簽帳金額從11月的1203億,增加到1350億,逾放比下降到0.96%,跌破1%,也續創新低,顯見持卡人對信用卡使用的概念,經過雙卡風暴之後,已經愈來愈正確、清楚了。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簽帳金額迭有增長。金管會表示,這2、3個月以來,簽帳金額都有所成長,代表經濟景氣確實有比較活絡,消費需求增加,簽帳金額才會連續幾個月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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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tjuses at 2010-2-08 22: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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