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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宅承購戶資格 將限縮

nobody 發表於: 2010-3-15 09:37 來源: ADJ網路控股集團


為避免國宅資源被佔用與淪為炒作工具,內政部將修法限縮國宅承購戶資格,未清償國宅貸款者,包括本人、配偶與直系親屬皆不得再承購國宅,但為照顧弱勢家庭,申請承租國宅者,不受國宅貸款尚未清償限制。

內政部最近擬定國民住宅相關辦法的修正草案,目的是避免有國民住宅貸款餘額尚未清償者,重複承購國民住宅的情況,因此增訂申請承購國民住宅者,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須無國民住宅貸款尚未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