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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人吃肉

Louissai 發表於: 2010-9-06 10:13 來源: ADJ網路控股集團


原文出自《古今潭概》:
李載仁,唐之後也,避亂江陵高季興,署觀察推官。性迂緩,不食豬肉。一日,將赴召,方上馬,部曲相毆。載仁怒,命急于廚中取餅及猪肉,令相毆者對餐之。複戒曰:"如敢再犯,必于猪肉加之以酥!"

有一個叫李載仁的人,他是唐朝皇族的後裔,因為逃避戰亂而到了江陵高季興處做了一個觀察推官。他生性迂腐且行動遲緩,從來不吃豬肉。

一天,他被朝廷召見,剛上馬要走時,他家的僕人打起架來。李載仁大怒,叫人馬上到廚房里拿來面餅和豬肉,命令打架的人當著他的面把餅和豬肉吃掉。並且警告他們說:“如果你們敢再犯,就給你們吃加了酥油的豬肉!”


故事寓意: 不管處罰或是教育都要應用適當,對不同的人應採取不同的方法,如果用自己的喜好去定,那麼不但不能達到效果,可能還會招來惡性的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