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  

向金榜數位科技有限公司道歉之悔過書

tslio 發表於: 2011-4-29 23:26 來源: ADJ網路控股集團


本人(○鳳○)於2010年12月25日,在欠缺著作權完整正確觀念下,在網路拍賣刊登出售其它正版光碟,加贈非正版之周O老師刑法光碟,此行為造成侵害金榜數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 貴公司)所屬之著作財產權,及對周○老師之不敬,本人感到萬分抱歉。在真心誠摯的歉意下,希望能與 貴公司達成和解,由衷盼望 貴公司和檢察官能給予自新機會,並將此錯誤觀念藉此次之悔改道歉,讓更多人知曉此錯誤觀念,並絕不重蹈覆轍。 本人於2010年,在網路拍賣看到周O老師刑法正版光碟出售,經與賣家提問後,依賣家指定帳戶轉帳購買,收到光碟後,因光碟無封面印刷,直覺到賣家是寄了拷備版,故不敢再賣出,而將其作為其它正版科目光碟出售之贈品。直到2011年3月接到桃園保智大隊來電,才知道自己的行為已誤觸法網。因購買當時賣方以買方不下標,賣方可節省繳納成交費,希望本人給予方便,致本人並未下標而逕行轉帳,加上購買時間已久,提問答覆信件都已刪除,造成無法往前追溯該品之來源,對此本人再次對 貴公司致上歉意。 本人非以網路拍賣為業,只將家中用不到或尚可使用之物品拍賣,絕非有意侵害 貴公司之著作財產權,更無意以此拷備品獲利,實因一時未完全熟知智慧財產權法,僅抱持著物盡其用,而將此拷備版送予需要的考生,竟未意識到此一贈送行為已侵害 貴公司權益。當本人得知誤觸法網,驚惶不已,因為從未做過違法之事,知道自己犯了法,還未到偵查庭問訊,原本失眠的症狀變成嚴重的憂鬱而病倒。去年我的公公、婆婆半年內相繼去世,對先生在各方面都已有相當大的壓力,但真的是怕再失去生病的我,希望律師可以給我安全感,讓我可以早日恢復健康,故仍傾資五.五萬請律師,當然另一方面也擔心法律常識不足,會再誤觸法律,所以才請朋友介紹律師協助解釋、溝通和解。但律師真的幫不上忙,只會將事情變的複雜,其實只要誠心與法務人員聯絡,他們就會熱心協助,本人的案件也是直到法務林先生出面協助辦理和解,方取得 貴公司諒解。藉此也呼籲不小心犯錯的人,金榜數位科技有限公司是教育機構,培育出優秀人才是其宗旨,只要誠心道歉取得諒解,是不需要律師的,誠心才是解決之道。 最後,感謝 貴公司的蕭主管及林法務體諒我對法律常識不足而誤觸法網,並體恤本人憂鬱病發嚴重,聘請律師造成事情複雜化,能接受我最真誠的道歉,更感謝蕭主管及林法務仍願意協助與本人洽談和解。 為表示本人誠摯悔改之心,特撰寫此書道歉,用以警惕自己,並對 貴公司及周○老師再次致最深之歉意。 此致 金榜數位科技有限公司 立書人:○鳳○ 中華民國100年4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