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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學力鑑定考102年改十月

99770 發表於: 2011-8-09 22:43 來源: ADJ網路控股集團


教育部今天表示,台閩地區自學進修高中職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從民國102年起,調整到每年10月初辦理,明年10月則會加考1次,讓取得及格證書者隔年就能參加大學學測考試。

 

教育部表示,自學進修高中畢業程度與身心障礙國民高職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明年仍維持3月考試,但10月初會加考1次;102年起則調整到每年10月初辦理。凡年滿20歲或年滿18歲參與主管機關核准的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都可報考。

 

教育部說,明年起自學進修者就可以在10月考試,如能取得及格證書,接著就可以參加隔年的大學學科能力測驗考試,並進入大學。

 

教育部指出,民眾參加高中學力鑑定考試,5科成績都達60分,即由各教育主管機關發給及格證書,證明其具有同級正規學校畢業程度同等資格。部分考試科目及格者,發給各該科及格證明,之後報考本項考試,得免考及格科目,並累計至全部科目及格時,發給及格證書。

 

教育部表示,高中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內容,以現行高級中學畢業班3個學年所使用的課程標準為範圍,命題方式為歷年試題占40%,現行高中3年課程占60%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