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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三峽鎮公所 徵才

linker 發表於: 2009-9-21 22:39 來源: ADJ網路控股集團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職  系:
職  稱: 臨時人員
官等職等:
名  額: 1
性  別: 不拘
工 作 地: 31-台北縣
上網期間: 自098年09月08日 ~ 098年09月25日
資格條件: 1.電機工程或相關科系所畢業。 2.具汽、機車駕照(需配合出外勤)。3.正式任用待遇每月28,800元(尚未扣除勞健保費用)。4.品德操守良好。5.試用期間3個月,期滿合格後正式任用。
工作項目: 協助承辦人員辦理相關業務及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縣三峽鎮公所
聯絡方式: 檢附資料:履歷表(含自傳,請貼照片)1份、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各1份,掛號郵寄至臺北縣三峽鎮中山路17號建設課收,來函信封請註明「應徵工作」。(依書面資料初審,合意者另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截止日期:98年9月25日前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