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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 徵才

pinky 發表於: 2009-7-29 20:05 來源: ADJ網路控股集團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職  系:
職  稱: 職務代理人
官等職等:
名  額: 1
性  別: 不拘
工 作 地: 01-台北巿
上網期間: 自098年07月29日 ~ 098年08月03日
資格條件: 基本條件: 1.學歷:國內外醫學、公衛、護理相關學系大學畢業具學士級以上學位者。 2.經歷:擅長溝通協調,熟悉電腦文書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統計分析等操作。 *符合上列基本條件者,如另具中高級英檢及格者,將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結核病民間非營利組織之連繫協調。 2.結核病資訊網頁(含英文)維護。 3.結核病診治指引、TB工作手冊修訂之排版掛網維護印製等。 4.TB就診手冊(設計、印發及庫存管理)。 5.結核病人畜共通相關業務。 6.世界衛生組織網站、國際抗癆聯盟、美國疾病管制局及胸腔醫學會結核病防治及福利政策新知探究。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第三組結核科(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9號7樓)
聯絡方式: 1.請於 98年8月3日前於本局http://www.cdc.gov.tw/首頁「人才招募」登錄履歷參加公開甄選,合則約談(本局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局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恕不受理其他個別方式報名。網路報名完成,系統將自動發送e-mail以為證明,為避免報名資料漏失,該e-mail請自行留存備查。 2.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如兼具外國國籍者)乃能報名,報名時應繳交履歷表、畢業證書等足以證明符合上開職缺資格條件之相關資料影本,並於截止日前逕寄10050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9號7樓呂寶雲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3.僱用期間:自到任之日起至98年高考及格人員分發報到(約98年10月中旬)即無條件解職。另,薪資依據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薪點280標準支給,約新台幣32,928元整。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4.本次公開甄選經約談者,如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時,得增列候補名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