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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售面膜生菌數、防腐劑、可遷移性螢光劑」檢測發布會

adj 發表於: 2008-12-31 21:42 來源: ADJ網路控股集團


提到台灣人最愛的保養品,面膜肯定名列前茅,特別是單片式面膜,根據業者的統計數字,台灣每年的面膜市場規模就高達數十億元。也因此,市場上各種新成分及新材質的面膜不斷問世,讓面膜市場持續熱燒不退,無論是美白、保濕或抗老等面膜,都深受各年齡層女性的喜愛。

過去,面膜被視為加強保養的特殊護理,不過在業者強力的廣告促銷之下,現今許多女性看重面膜快速的護膚效果,紛紛將敷面膜作為例行的保養程序。然而,由於面膜含有大量的水分及營養精華液,再加上台灣的氣候溫暖潮濕,適合各種微生物的孳長繁殖,一旦沒有嚴格控管生產過程,遭到微生物汙染的機會就很高。

此外,廠商可能會添加防腐劑以延長面膜的保存期限,但這些防腐劑是否過量,以及這些不織布面膜是否含有螢光劑等,都值得女性消費者注意,消基會本次特別針對市售面膜進行檢測,提醒消費者注意其安全性。

採樣

本次採樣時間為97年11月間,於台北縣市、台中縣市的美容藥粧店及百貨公司等地購買,共計購得20件面膜樣品。(調查項目與測試結果表格,請詳閱消費者報導2009年1月號333期)

調查及檢測結果

一、價格調查
本次購買的價格每盒從60至2,160元之間不等,每盒販售的片數,則有1至10片的數量。若以每片單價來計算,以1號「心心花漾胜?抗皺面膜」單價最低,每片13.8元;而8號「寵愛之名極致保濕生物纖維面膜」最貴,每片要價390元。

二、標示調查
依據衛生署「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的規定:「化粧品之標籤、仿單(說明書)或包裝,應依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分別刊載產品名稱、製造廠(或進口商)名稱及地址、內容物淨重或容量、用途、用法、批號或出廠日期、全成分、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含藥化粧品須加註許可證字號。」

經檢視20件樣品,有2件樣品沒有標示全成分,分別為17號「MODE.MORE毛孔瞬間緊緻面膜」及18號「UTENA維他命C潤白保濕面膜」。另外也有2件樣品的防腐劑實測結果與標示不符(請詳見五)。這些違反規定的產品可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鍰。

三、生菌數及大腸桿菌測試
化粧品的成分相當多而且複雜,特別是面膜不僅含有營養成分及水分,再加上台灣的環境較為潮濕,相當適合微生物生長。若業者在製造過程中未嚴格把關,產品就容易因遭受到微生物汙染而變質。

為了確保化粧品的品質及消費者使用的安全性,衛生署於民國94年9月間公告訂定「化粧品中微生物容許量基準」,規範生菌數容許量如下:(1)嬰兒用、眼部周圍用及使用於接觸黏膜部位之化粧品,每公克(或毫升)需低於100 CFU(菌落形成單位)以下。(2)其他類化粧品每公克(或毫升)需低於1,000 CFU以下。且不得檢出大腸桿菌、綠膿桿菌或金黃色葡萄球菌等,違反者,可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鍰,其妨害衛生之物品沒入銷燬之。

本次針對面膜的生菌數及大腸桿菌進行檢測,結果發現所有樣品生菌數均低於100 CFU/g以下,也都沒有檢出大腸桿菌。

四、殺菌劑(Triclosan-三氯羥二酚醚)
三氯羥二酚醚(Triclosan)俗稱「三氯沙」,是一種殺菌劑,由於使用含有三氯羥二酚醚的產品,可以降低及控制微生物的生長,因此廣泛被業者使用於各種化粧品及清潔用品。舉凡牙膏、肥皂、漱口水、刮鬍水、除臭劑,特別是標榜具有「抗菌」或「殺菌」的產品,都可能會使用三氯羥二酚醚。然而根據研究指出,使用含有三氯羥二酚醚的產品,所排放的廢水可能會產生戴奧辛;此外,若與含氯消毒的水接觸後,也會產生三氯甲烷(俗稱哥羅芳),這種氣體如果透過皮膚吸入,長期下來使用者可能會導致憂鬱症、肝功能失常,甚至癌症。

依照「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三氯羥二酚醚的限量為0.3%,經檢測結果發現,20件樣品均未檢出三氯羥二酚醚。

五、防腐劑(對羥基苯甲酸酯類)測試
通常一般化粧品的保存期限至少有3至5年,為了避免化粧品在長期使用的狀況下受到微生物的汙染,而引起腐敗或變質,通常業者多會添加防腐劑。由於衛生署允許化粧品可添加的防腐劑種類相當多且複雜,本次特別針對「對羥基苯甲酸酯(benzoate)類」進行檢測。

「對羥基苯甲酸酯類」的防腐劑包括甲酯(methylparaben)、乙酯(ethylparaben)、丙酯(propylparaben)、丁酯(butylparaben)等對羥基苯甲酸酯,由於這類的防腐劑毒性不強,也能抑制細菌生長達到保存的效果,因此廣泛使用於各類的化粧品中。但根據部分國外研究報導指出,「對羥基苯甲酸酯類」會破壞保護皮膚的皮脂膜,含量過高時會讓皮膚變得乾燥,若長期使用或殘留在皮膚上,會降低皮膚分泌皮脂的功能,而引起接觸性皮膚炎。

經檢測發現,有5件樣品未檢出「對羥基苯甲酸酯類」防腐劑,這5件分別為1號「心心花漾胜?抗皺面膜」、2號「森田藥粧左旋C超細白面膜」、3號「AQUALABEL水保濕深層柔潤面膜」、4號「ESTEE LAUDER極致晶燦光美白面膜」及17號「MODE.MORE毛孔瞬間緊緻面膜」;其餘15件均有檢出「對羥基苯甲酸酯類」防腐劑,其總「對羥基苯甲酸酯類」的含量,均符合衛生署規定的「化粧品防腐劑成分使用基準」規定的限量1%以下。其中有14件檢出對羥基苯甲酸甲酯、2件檢出對羥基苯甲酸乙酯,1件檢出對羥基苯甲酸丙酯。

若與標示比對,有2件樣品實際測試結果與標示不符:19號「MAJIAMI瑪奇亞米生物纖維美白面膜」沒有標示防腐劑,但卻有測得1種防腐劑;20號「我的美麗日記紅酒多酚奈米面膜」標示有4種對羥基苯甲酸酯類防腐劑,但只測得對羥基苯甲酸甲酯。這2件樣品已經違反了「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六條的規定,可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鍰。

六、可遷移性螢光劑測試
面膜所使用的主要載體材質為不織布(或棉紙),通常為白色,業者為了使不織布(或棉紙)看起來更潔白,而可能添加螢光增白劑。其實螢光劑只是一種染料,不過可藉由光線的折射,造成潔白的假象。

根據衛生署95年7月4日「衛署藥字第0950325906號」規定,「以紙或不織布為載體之面膜化粧品,其載體不得含有可遷移性螢光劑」。根據測試結果,20件樣品均未檢出可遷移性螢光劑。

 

 



結論

1. 呼籲業者應提升標示資訊
依照本次檢測結果發現,在20件面膜產品中,有2件沒有標示全成分及2件實際測試結果與標示不符,都不符合「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的規定,不合格率為20%,呼籲業者應確實將全成分標示清楚。

另外,本次測試的樣品中,雖然都有標示每件包裝內的片數,但有8件沒有標示每片面膜所含的成分重量(或容量),建議業者也應清楚標示,讓消費者在選購時有更詳細的參考依據。由於面膜不像其他化粧品可以試用,因此業者更應加強標示使用方式及注意事項,以提醒過敏膚質的消費者注意。

2. 「對羥基苯甲酸酯類」防腐劑有致癌疑慮
本次微生物的檢測項目,20件樣品皆符合標準,同時也未檢出三氯羥二酚醚及可遷移性螢光劑。至於防腐劑測試,「對羥基苯甲酸酯類」防腐劑有5件未檢出,而其餘檢出樣品則有15件,但其總量均符合衛生署公告的防腐劑基準限量1%以下。若檢視檢出的防腐劑種類與其成分標示比對,發現在15件有檢出防腐劑的樣品中,有2件樣品與標示不符,已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的規定。建議廠商應該將實際的全成分標示清楚,而不是隨便標示主要成分或部分成分,尤其是防腐劑成分及種類;有些消費者會對化粧品的某些成分產生過敏,業者更應標示清楚。

根據研究指出,有些婦女可能會因為使用含有「對羥基苯甲酸酯類」防腐劑的止汗劑,而增加罹患乳癌的機率,雖然目前對「對羥基苯甲酸酯類」防腐劑是否有安全上的疑慮,尚未有定論,但為了安全起見,特別是敏感性肌膚的人,最好挑選沒有「對羥基苯甲酸酯類」的產品。

雖然本次所有樣品均未檢測出三氯羥二酚醚,但市面上許多標榜具有「抗菌」功效的洗面乳,都可能含有三氯羥二酚醚。依法規定應標示化粧品原料名稱,但有些廠商可能會標示「TCS抗菌素」、三氯沙或Cloxifenolum、Irgasan等其他名稱,消費者若沒有仔細詳讀成分說明,便無法知道所用的產品是否含有三氯羥二酚醚,不論是與含氯消毒水作用產生的三氯甲烷、或是可能衍生世紀之毒──「戴奧辛」,都對消費者及環境造成危害,建議業者及消費者最好還是不要製造與使用含有三氯羥二酚醚的產品。

3. 過敏性皮膚者應先進行測試
消費者到底要如何選擇面膜呢?首先應檢視標示是否完整,特別是有敏感性肌膚的人,最好能先做過敏性測試,以瞭解其過敏原,然後再檢視全成分中是否有導致過敏的成分。

面膜的保存期限雖然為3至5年,但建議消費者購買後最好儘快使用,以免變質不用而造成浪費。面膜可以扮演暫時修復肌膚的角色,但建議消費者最好不要天天使用,以免皮膚的水分喪失,反而使肌膚過於乾燥。在使用前,則應詳細閱讀使用說明,敷在臉上的時間不要超過使用說明上的時間或是敷著面膜睡覺,以避免造成肌膚紅腫、破皮或敏感等症狀,甚至引發過敏反應,否則保養不成反而成了大花臉,可就得不償失了。

(謝誌:感謝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補助經費,及消基會中區分會志工周妍榛、梁群雄、陳碧、陳惠如、鄒秀清及縱珍珍等人熱心協助採樣。以上依姓氏筆畫順序排列。)

BOX:面膜的成分

當消費者檢視面膜的標示時,會發現一長串的成分,有些強調保濕滋潤、有些則強調清潔、美白或抗老等。其實面膜的主要成分的有水、保濕劑、乳化劑、增稠劑、防腐劑、美白成分、植物萃取液、香料(fragrance)及其他。

1. 水(aqua,water):為溶劑及稀釋劑。
2. 保濕劑:讓水分留在肌膚表面,防止水分喪失,補充肌膚所流失的水分,常見的成分有丁二醇(butylene glycol)、鯊烯(squalane)、甘油(glycerin),玻尿酸(Hyaluronia acid)、聚乙二醇(PEG)等。
3. 乳化劑:使親水性和親油性物質能夠穩定,如聚葡萄糖(polysorbate)等。
4. 增稠劑:山羊膠(Xanthan gum)、聚羧乙烯(Carbomer)。
5. 防腐劑:避免面膜變質。有對羥基苯甲酸酯類(paraben)、苯氧乙醇(Phenoxyethanol)及甲基異?唑?酮(methylisothiazolinone)。
6. 美白成分:維生素C葡萄糖?(ascorbyl glucoside)、麴酸(kojic acid)、熊果素(arbutin)等。
7. 植物萃取液:有些植物萃取液具有美白、保濕、鎮靜或消炎的功能,如蘆薈(aloe)、海藻(algae)、桑椹(mulberry)、薰衣草(lavender)、長春藤(ivy)等。
8. 其他成分:避免面膜的成分因接觸空氣產生氧化,而失去效用的抗氧化劑,如維生素E(tocopherol),調節酸鹼值的檸檬酸鈉(citric acid)等。

 



From: 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412.aspx?id=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