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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看守所99年度第1次甄選約僱人員簡章

linker 發表於: 2009-12-24 19:20 來源: ADJ網路控股集團


 

一、  甄選錄取名額:儲備候用約僱人員男、女各若干名(擇優分別錄取)。

二、 
甄選地點:嘉義縣鹿草鄉豐稠村信義新村1號本所二樓會議室。

三、 
甄選資格條件:

(一)   年齡:年滿18歲以上(民國81114日以前出生)。


(二)   學歷: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有證書者。

(三)   品性良好(無刑案前科紀錄者)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且符合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者。

(四)   其他:男性需已服兵役,持有退伍證明文件者,但金門、馬祖

地區男性服役有特殊規定者,從其規定。

四、  報名日期及方式:自98年12月23日起98年至12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將相關表格證件,以掛號郵寄本所人事室,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儲備約僱人員)(地址:嘉義縣鹿草鄉豐稠村信義新村1號,聯絡電話:05-3623882)。報名表、簡章請至本所網頁(http://www.cyd.moj.gov.tw/)電子公佈欄-人事公告自行下載,或檢附回郵信封郵寄本所人事室索取報名表件(請自行預估郵寄時間)。

五、  工作項目:擔任收容人戒護安全管理勤務(含日間及夜間勤務)
 

及臨時交辦事項

六、  工作地點:嘉義縣鹿草鄉豐稠村信義新村1號。

七、  應繳左列文件: (口試當天請攜帶身分證、學歷證件、退伍令正本查驗

(一) 
報名表一份。

(二)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三) 
最近3個月內(98年10月12日以後)公立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表一份。(表內項目須符合本簡章第九點各款項目,檢查項目不全視為體檢不合格

 ※體檢項目較多,請提早體檢,以利取得體檢報告。


(四)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一份。

(五) 
退伍令或相關兵役證明影本一份(女性免)。

(六) 
照片:最近1年內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一張。(照片背面均須書寫姓名,並請自行黏貼於報名表)

八、  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資格者,名單公布本所網頁(http://www.cyd.moj.gov.tw/)電子公佈欄-人事公告,請自行上網查閱後,依口試時間至本所參加口試,逾1小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資格。


九、  經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請勿報考:

1.    身高:男性不及155公分者;女性不及150公分者。

2.    視力:各眼裸視未達0.2,但矯正視力達1.0者不在此限。

3.    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者。


4.    辨色力:色盲或色弱者。


5.    重度肢障者。


6.    患有精神病者。


7. 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X檢查結果異常者(二擇一檢查即可)。


8.    其他重症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職務者。

十、甄試(面試)時間:99年1月11日(星期一)上午9時(請提前20分鐘報到)。(日期如有變更以本所電子公佈欄公告為準)


十一、錄取標準及公告:甄試(面試)成績未達70者,不予錄取,錄取人員名單公布本所網頁(http://www.cyd.moj.gov.tw/)電子公佈欄-人事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十二、報酬:依據「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支給。


十三、經錄取列入候用名冊者,並依候用之男、女錄取順序,依次通知來所僱用,候用期限自錄取名單公告之日起最長以1年為限。期滿未獲僱用者,即喪失候用資格。僱用期間(最長以不超過1年為限)如因工作不力、違背規定、約僱原因消滅、考試分發歸建或發生其他必要原因,應即解僱。

十四、候用約僱人員,於候用期間內,於本所管理員職務出缺時,依該職缺為男性即僱用男性、如為女性則僱用女性,並依所錄取之男、女性成績名次依序通知報到僱用。(未於規定期限報到者,以棄權論,並註銷候用資格)

十五、僱用期間(最長以不超過1年為限)應簽訂契約,約僱人員於僱用期間應遵守工作指派,如因工作不力、違背規定,立即解僱;另僱用期限屆滿應即解僱,不得異議及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http://www.cyd.moj.gov.tw/public/Data/9122375934510.doc